政策|《關于加快“大零號灣”科技創新策源功能區建設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見稿)
來源: 作者: 發布日期:2024-05-28 訪問次數:1475
關于加快“大零號灣”科技創新策源功能區建設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見稿)
為進一步落實推進“大零號灣”科技創新策源功能區建設,持續激發區域科技創新發展活力,提升區域發展能級,催生新產業、新模式、新動能,打造科技創新“核爆點”,培育新質生產力,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加強基礎研究,強化源頭創新 (一)加強戰略科技力量建設 支持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科研院所、科技領軍企業、新型研發機構等國家戰略科技力量集聚發展,打造高水平研究型醫院,根據功能定位、研究領域、建設目標、發展需求等,給予建設和運營經費支持。 支持企業主體牽頭建設全國重點實驗室等高水平創新平臺,創建成功的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 (二)加快未來產業技術布局 支持面向量子計算、空天海洋、生命科學、未來健康、未來能源、未來材料等未來產業的前沿技術研究,鼓勵開展跨領域基礎研究和顛覆性技術突破,獲國家立項支持的,給予不超過項目總投入20%、最高300萬元的獎勵。 (三)加大基礎研究投入 加大“基礎研究先行區”建設保障力度,支持科研人員開展高風險高價值研究,予以長期穩定支持和長周期評價。 構建基礎研究多元化投入格局,支持企業、個人等社會力量設立基礎研究基金,落實企業委托高校院所開展基礎研究100%加計扣除等稅收優惠政策。 支持高端科學儀器、科研試劑、基礎軟件自主研發和市場化應用,提升國產化水平和應用規模,獲國家立項支持的,給予不超過項目總投入20%、最高300萬元的獎勵。 (四)引進培育一流學術期刊 支持各類創新主體在“大零號灣”創辦高水平學術期刊,支持通過共建、合作、委托等形式引進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學術期刊,創刊成功并落地開展實體化運營的,給予最高500萬元開辦經費,以及連續三年每年不超過總運營支出30%、最高200萬元的運營經費支持。 支持期刊出版單位深化國際同行合作,參與全球學術治理,打造品牌期刊;對學術期刊首次進入SCI Q1、Q2區或相關學協會T1、T2分區的創新主體,分別予300萬元、150萬元獎勵。 (五)加快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提高優質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效率,鼓勵相關高校院所加快建立資源共享通道,加大科技基礎設施、科研儀器、科學數據、實驗室、圖書文獻、創新應用場景等向企業開放的力度。 支持校區、園區、社區聯動發展,將資源開放共享納入高校院所整體發展規劃,將開放共享成效作為高校院所綜合發展評價的重要內容。 二、發揮創新優勢,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六)支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深化職務科技成果權屬改革,支持高校院所加快落實技術轉移辦公室建設、科技成果單列管理、創業合規整改等創新改革任務。 健全科技成果市場化評價機制,支持高校院所聯動上海技術交易所,完善職務科技成果權屬、價值評估流程,創新技術交易產品。 深化“撥投結合”“投貸聯動”等機制創新,支持海內外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轉化,根據在場地、設備購置、技術創新等方面需求,給予最高3000萬元啟動經費和最高2000萬元股權或債轉股資金支持。 支持科技企業主動對接、引進、轉化、聯合開發高質量科技成果,分階段給予不超過轉化科技成果費用50%、最高1000萬元經費支持。 (七)支持成果轉化公共平臺建設 加快共性技術平臺、概念驗證中心和中試平臺等建設,支持科技成果的二次開發、工藝驗證和試生產,根據在場地、設備購置、技術創新等方面需求,給予最高2000萬元建設經費和連續三年每年最高1000萬元運營經費支持。 打造“科技成果線上發布大廳和服務平臺”,支持國際一流專業科技服務機構和技術經理人集聚培育,根據年度服務成效,給予不超過運營總支出50%、最高500萬元后補助。 (八)支持成果轉化孵化載體建設 支持高質量孵化器建設,深化大學科技園創新改革,示范帶動各類科創載體提升服務能級,根據年度服務成效,給予不超過運營總支出50%、最高200萬元后補助。 支持區校共建孵化器、師生創業空間等科創載體發展,根據在場地設施、服務平臺、孵化環境等方面發展需求,給予最高2000萬元建設經費,以及連續三年每年最高500萬元運營經費支持。 (九)支持新型承載空間建設 深化實施產業融合管理要求(M0)政策,支持工業上樓等新型承載空間建設,支持研發、工業、倉儲、公共服務配套等功能混合配置。 引導企業總部、研發創新、要素平臺、成果轉化、檢驗檢測、公共服務等功能加快集聚。 支持企業就地研發-轉化-生產,對實施就地產業化生產制造的,根據場地、設備購置、更新改造等方面需求,分階段給予不超過企業總投入50%、最高5000萬元經費支持。 (十)支持股權投資集聚區建設 組建“大零號灣科創引導母基金”,支持社會資本聯動設立科創種子基金、概念驗證基金、中試基金、成果轉化基金,優化管理人績效考核、基金退出等機制。 支持天使投資機構集聚發展,向區域內初創期科技企業進行首輪投資滿一年后,給予不超過投資額30%、最高100萬元獎勵,單家投資機構每年累計獎勵最高300萬元。 三、激發企業動力,強化創新主體作用 (十一)加大科技企業培育力度 支持企業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完善企業出題機制,定期發布“大零號灣關鍵核心技術需求榜單”,支持全球機構“揭榜掛帥”,分階段給予不超過揭榜額50%、最高2000萬元經費支持。 對首次達標的瞪羚企業、獨角獸企業分別給予200萬元、400萬元獎勵,對擬上市企業分階段給予最高800萬元資助,單一企業累計最高1000萬元。 定期編制發布“大零號灣優質科創企業、企業家榜”,對上榜企業、企業家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 (十二)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支持科技領軍企業牽頭建設大企業開放創新中心,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根據建設投入和運營成效,分階段給予不超過總投入30%、最高3000萬元經費支持。 支持科技領軍企業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開展關鍵共性技術研發,根據其建設投入和研發需求,分階段給予不超過聯合研發總投入30%、最高3000萬元經費支持。 支持便捷申領和使用“大零號灣研發服務券”,分別給予每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每個團隊每年最高30萬元、10萬元的使用額度,按專業研發服務費用50%核定;探索服務機構白名單制、申領使用積分制等,提升兌付效率。 支持企業參加全國顛覆性技術創新大賽等高水平科創賽事,給予最高100萬元獲獎支持;支持企業參加國際創新賽事活動,給予最高50萬元獲獎支持。 (十三)加快企業創新產品推廣應用 支持企業打造創新產品,優化政府合作創新采購方式,建立合理的風險分擔與激勵機制,促進創新產品的研發和規模化應用。對納入市級“創新產品推薦目錄”項目和“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實現首次銷售的,給予不超過該項目首批次直接銷售收入的30%、最高300萬元獎勵。 支持企業標準研制、技術研發、產業推廣同步發展,作為第一起草人單位獲得批準發布國際標準、國家(行業)標準的,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50萬元獎勵。 (十四)加快示范應用場景建設 打造未來產業先導區,支持企業面向健康、能源、信息、空間、材料等未來產業技術創新,打造技術應用場景、工業示范場景、跨界融合場景和公共展示場景,給予不超過總投入50%、最高1000萬元建設經費支持。 加強區域算力統籌和供給,對企業或項目團隊購買或租用算力開展重大技術創新的,給予不超過實際費用30%、每年最高500萬元經費支持。 四、增強要素保障,優化創新生態 (十五)加強高層次科技人才引育保障 賦予“大零號灣”管委會人才引進重點機構推薦權和專用落戶額度,加快STEM緊缺急需專業留學人員落戶辦理。 支持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工作站等布局優化,大力引進海外優秀博士后,選派優秀博士后赴海外研修。 加大人才保障力度,在市級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日常經費資助的基礎上,分別給予海外高層次人才、應屆海內外高校博士畢業生、基地入駐單位招收的全職研發型博士后連續三年每人每年5萬元、3萬元、3萬元的生活補助;給予基地入駐單位招收的在站研發型博士后一次性1.5萬元生活補助和3萬元的項目完成補助。 設立“大零號灣春申人才專享卡”,加大住房保障、子女就學、醫療保健、文化體育、法律金融、出入境辦理等保障支持力度。 實施“大零號灣”外籍人才出入境、停居留、薪酬購付匯專項措施,打造與國際慣例接軌的商業醫療、養老保險、保姆家政等配套服務。 (十六)加大科創人才培養力度 設立職稱政策咨詢和申報服務受理點,提升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便利度,支持區域內業績貢獻突出的海外歸國高層次人才和民營企業高層次人才通過“直通車”直接申報高級職稱,發布“大零號灣”人才需求目錄。 支持創新創業人才、技術技能人才、專業服務人才的聯合培養,促進跨界交流、深度合作,根據培訓成效,給予實施機構不超過培訓實際總投入30%、最高300萬元經費支持。 支持高校師生創新創業,創辦企業入駐相關科創載體的,給予10萬元運營經費支持。打造產教融合重點區域,加快建設“大零號灣創業城”。 (十七)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 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建設科技支行。開辟科技信貸“綠色通道”,面向科技企業、科技人才,推出員工持股貸款、選擇權貸款等信貸產品。落實貸款貼息政策,對科技企業獲得的短期信用類金融機構貸款、按時完成還本付息的,給予不超過實際支付利息50%、每年最高50萬元貼息補助。 優化“知識產權保險”“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辦理機制。擴大融資租賃業務規模和覆蓋面,支持企業通過融資租賃方式推進技術改造和設備升級,給予不超過融資費用20%、最高200萬元后補助。 (十八)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力度 建立“大零號灣知識產權保護一站式協作機制”,集成行政執法、司法保護、維權援助、調解等服務。 支持科技企業開展海內外高價值專利布局,以項目化方式給予不超過總投入50%、最高100萬元經費支持。 加速盤活存量專利,加快財政資助科研項目形成的專利及時公開,暢通企業專利轉化運用實施路徑。 (十九)加大國際科技合作和交流力度 支持各類創新主體牽頭組織或參與國際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加大國際科技合作交流,共建國際科技合作基地,提升國際影響力。 支持優質國際科技組織落戶或設立分支機構,給予最高500萬元開辦經費,以及連續三年不超過總運營支出30%、每年最高200萬元運營經費支持。 五、弘揚科學精神,打造創新高地 (二十)支持高水平學術活動 支持各類創新主體主辦或承辦高水平學術會議、科創賽事和論壇活動,強化與“浦江創新論壇”“世界頂尖科學家論壇”“世界人工智能大會”等對接聯動,根據活動領域、規模、成效等,給予不超過總投入50%、最高300萬元舉辦經費支持。 支持各類創新主體參加國際重大會議、展覽展示和成果發布,融入全球創新網絡,給予不超過總投入30%、最高100萬元經費支持。 (二十一)弘揚科學精神 樹立區域先進典型,弘揚科學家精神、企業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定期編制“大零號灣科創策源”發展指數、加強國際一流科研人員的全球掃描,加強第三方榜單等的分析運用,建設“未來科學家”數據庫,強化對區域高質量科技成果、科學家、企業家的跟蹤服務。 (二十二)支持空間優化 引導“大零號灣”區域內相關國企盤活存量土地資源,形成集中連片產業園區和產業社區。支持高水平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或升級改造,加快數據中心、智慧場景、超算智算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給予最高5000萬元建設和改造經費支持。 (二十三)強化實施評估 組建“大零號灣專家咨詢委員會”,發揮國際一流專家的戰略咨詢和決策支撐作用。市區聯動設立大零號灣發展專項資金,保障政策實施,對顯著提升區域科技創新策源功能的平臺、項目、人才等,根據其發展需求給予支持。及時評估政策實施效果,動態調整優化相關政策內容。 本政策措施自2024年 月 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9年 月 日。本政策舉措與本市其他同類政策有重復的,按照“從優、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政策來源:上海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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